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年) 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对通风能力不足、安全系数小的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补充建设风井及专用回风巷;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架线电机车运输系统进行改造,改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胶带机运输;对已发生瓦斯动力现象但尚未升级为突出矿井的,继续改装架线电机车,增加井巷峒室,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突措施;全部井工煤矿装备瓦斯监测系统,实施联网工程。对采用放顶煤方法开采易发火煤层的矿井建设防灭火工程。建立并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以华北地区受奥灰水威胁、带压开采矿井为重点,开展水害防治。改造小煤矿供电系统。

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对通风能力不足、安全系数小的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补充建设风井及专用回风巷;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架线电机车运输系统进行改造,改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胶带机运输;对已发生瓦斯动力现象但尚未升级为突出矿井的,继续改装架线电机车,增加井巷峒室,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突措施;全部井工煤矿装备瓦斯监测系统,实施联网工程。对采用放顶煤方法开采易发火煤层的矿井建设防灭火工程。建立并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以华北地区受奥灰水威胁、带压开采矿井为重点,开展水害防治。改造小煤矿供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