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四条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四条 各地教育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监管,纳入免学杂费补助范围的民办学校名单由省级教育部门确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