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发放 第九条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发放 第九条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附7-2)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