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受助年限 第五条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七条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