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3. 第二章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受助年限

第五条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七条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