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中央高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