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五章 外购食品管理 第四十七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外购食品管理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