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五章 外购食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外购食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学校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