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招生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招生管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应当公布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转学的退费规定。收费、退费以人民币计价。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