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