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奖励。 第八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