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学位授予信息报送 第十条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条 第三章 学位授予信息报送 第十条 省级学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统计、发布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信息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