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审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