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申请人需要变更注册证书或者附件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

产品配方变更论证报告;

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