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登记条例(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条例(202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保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