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 第三章 经营 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经营 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