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