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安全设施 第十六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安全设施 第十六条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女性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1名。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