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 第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