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 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 四、 四、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 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十)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