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限制类用气领域违规新建或已建产能扩建的天然气利用项目,项目主管机关不予审批(核准),并做好与备案管理的衔接,发现已备案项目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已实施的应予以制止。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