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二条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天然橡胶年度进口配额于每年1月1日开始实施,《天然橡胶进口配额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