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201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借展期间,借入方应当提供满足大熊猫生活、生理健康的饲养和医疗条件。
借展期间,借入方应当建立大熊猫病例档案和饲养日志,载明大熊猫饲养管理、医疗健康情况等内容。
借展期间,禁止采集借展大熊猫的血液、精液等样品,但是对大熊猫进行健康检查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借展期间,借入方不得将借展大熊猫转借第三方。
借展期间,借入方应当建立大熊猫病例档案和饲养日志,载明大熊猫饲养管理、医疗健康情况等内容。
借展期间,禁止采集借展大熊猫的血液、精液等样品,但是对大熊猫进行健康检查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借展期间,借入方不得将借展大熊猫转借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