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 八、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八)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 (二十八) 八、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八) 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