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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05年) 附件

附件 A 定义

定期载客运行:

是指航空承运人或者航空运营人以取酬或者出租为目的,通过本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提前向公众公布的,包括起飞地点、起飞时间、到达地点和到达时间在内的任何载客运行。

最大商载:

对于局方在技术规范中已规定最大无油重量的飞机,以最大无油重量减去空机重量、航空器携带的适用设备的重量和运行载重(包括最少机组成员、食物饮料和与这些食物饮料有关的供应品和设备的重量,但不包括可用燃油和滑油)所计算出的最大商载。

对于其它飞机,以最大审定起飞重量、较小空机重量、较少的机载设备重量和较小的运行必需重量(运行必需重量为最少的燃油、滑油重量和机组成员重量之和)所计算出的最大商载。机组成员、成员燃油和滑油的重量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规章要求的机组成员中每一成员的体重:

男性飞行机组成员按照 82 公斤;

(ii)女性飞行机组成员按照 64 公斤;

(iii)男性客舱乘务员按照 82 公斤;

女性客舱乘务员按照 59 公斤;

(vi)客舱乘务员不区分性别时,体重平均按照 64 公斤。

滑油按照157公斤或者型号合格审定中规定的重量。

规章规定的一次飞行运行所需携带最少燃油量。

偏离:对于规章中明确允许偏离的条款,合格证持有人在提出恰当理由和证明能够达到同等安全水平的情况下,经局方批准,可以不遵守相应条款的规定或者遵守替代的规定、条件或者限制。

豁免:对于规章中没有明确允许偏离的条款,合格证持有人在提出恰当的理由、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证明这些安全措施能保证同等安全水平的情况下,经民航总局批准,可以不执行相应的规章条款,而执行民航总局在作出此项批准时所列的规定、条件或者限制。豁免是遵守规章的一种替代做法,遵守所颁发的豁免及其条件和限制,就是遵守规章。

运行控制:是指合格证持有人使用用于飞行动态控制的系统和程序,对某次飞行的起始、持续和终止行使控制权的过程。

湿租:是指按照租赁协议,承租人租赁飞机时携带出租人一名或者多名机组成员的租赁。

协议维修单位:是指通过与运营人正式签订协议接受委托和授权,根据运营人的维修方案、维修技术要求和改装方案选择或者安排实施维修工作,并至少在运营人基地提供航线维修的维修单位。

一般勤务工作:是指航空器进出机场地面引导、停放、推、拖及挡轮档,拿取和堵放航空器的各种堵盖,为航空器提供电源、气源,加(放)水、加(放)油料、充气、充氧,必要的清洁和除冰、雪、霜等为保证航空器正常投入运行实施的勤务工作。

飞行机组成员:是指飞行期间在航空器驾驶舱内执行任务的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和飞行机械员。

机组成员:指飞行期间在航空器上执行任务的航空人员,包括飞行机组成员和客舱乘务员。

机长:是指经合格证持有人指定,在飞行时间内对航空器的运行和安全负最终责任的驾驶员。

飞机组类:为方便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的训练管理,根据飞机动力装置的区别对飞机划分的种类。在本规则中,将飞机分为两个组类:组类I,以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包括以活塞式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和以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组类II,以涡轮喷气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

新雇员训练:是指合格证持有人新雇佣的人员,或者已经雇佣但没有在机组成员或者飞行签派员工作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在进入机组成员或者飞行签派员工作岗位之前需要进行的训练。新雇员训练包括基础理论教育和针对特定机型和岗位的训练。

初始训练:未曾在相同组类其他飞机的相同职务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的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需要进行的改飞机型训练。

转机型训练:曾在相同组类不同型别飞机的相同职务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的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需要进行的改飞机型训练。

升级训练:已在某一特定型别的飞机上经审定合格并担任副驾驶的机组成员,在该型别飞机上担任机长之前需要进行的训练。

定期复训:是指已取得资格的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为了保持其资格和技术熟练水平,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的训练。

重新获得资格训练:已在特定航空器型别和特定工作岗位上经审定合格,但因某种原因失去资格的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为恢复这一资格所应当进行的训练。

差异训练:对于已在某一特定型别的飞机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的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当局方认为其使用的同型别飞机与原服务过的飞机在性能、设备或者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进行补充性训练时应当完成的训练。

日历月:是指按照世界协调时或者当地时间划分,从本月 1 日零点到下个月 1 日零点之间的时间段。

飞行时间:是指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自身动力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时间。

飞行经历时间:是指机组必需成员在其值勤岗位上执行任务的飞行时间,即在座飞行时间。

延伸跨水运行:是指飞机距最近海岸线的水平距离超过 93 公里(50 海里)的跨水运行。

最低油量:是指飞行过程中应当报告空中交通管制员采取应急措施的一个特定燃油油量最低值,该油量是在考虑到规定的燃油油量指示系统误差后,最多可以供飞机在飞抵着陆机场后,能以等待空速在高于机场标高 450 米(1500 英尺)的高度上飞行 30 分钟的燃油量。

非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是指不使用电子下滑道指引的仪表进近和着陆。

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使用精确的方位和下滑道指引的仪表进近和着陆,其最低标准由相应的运行类型(分为I、II、IIIA、IIIB、IIIC 等类型)确定。

决断高度(DA)/决断高(DH):是指在精密进近中,如不能建立继续进近所必需的目视参考,则应当开始复飞的特定高度或者高。

最低下降高度(MDA)/最低下降高(MDH):是指在非精密进近或者盘旋进近中,如不能建立必需的目视参考,则不能继续下降的特定高度或者高。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是指机场用于起飞和着陆时的条件限制。对于起飞,用能见度和/或者跑道视程以及云高(需要时)来表示;对于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中的着陆,用与相应运行类型对应的能见度和/或者跑道视程,以及决断高度(DA)/决断高(DH)来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中的着陆,用能见度和/或者跑道视程、最低下降高度(MDA)/最低下降高(MDH)以及云高(需要时)来表示。

目视气象条件:是指用能见度、离云的距离和云高表示,等于或者高于规定最低标准的气象条件。

仪表气象条件:是指用能见度、离云的距离和云高表示,低于为目视气象条件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气象条件。

超障高度(OCA)/超障高(OCH):是指为遵循适当的超障准则所确定的相关跑道入口标高或者机场标高之上的特定高度或者高。

备降机场:是指当飞机不能或者不宜飞往预定着陆机场或者在该机场着陆时,可以飞往的另一个预先指定备用着陆的机场。备降机场包括起飞备降机场、航路备降机场和目的地备降机场。

起飞备降机场:是指当飞机在起飞后较短时间内需要着陆而又不能使用原起飞机场时,预先指定用以进行着陆的备降机场。

航路备降机场:是指当飞机在航路中遇到不正常或者紧急情况后,预先指定用以进行着陆的备降机场。

目的地备降机场:是指当飞机不能或者不宜在预定着陆机场着陆时可以飞往预先指定用以着陆的备降机场。

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是指局方确定在特定运行条件下可以不工作并且仍能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的设备清单。主最低设备清单包含这些设备不工作时航空器运行的条件、限制和程序,是运营人制定各自最低设备清单的依据。

最低设备清单(MEL):是指运营人依据主最低设备清单并考虑到各航空器的构型、运行程序和条件为其运行所编制的设备清单。最低设备清单经局方批准后,允许航空器在规定条件下,所列设备不工作时继续运行。最低设备清单应当遵守相应航空器型号的主最低设备清单,或者比其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