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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05年) (2)

(2) 如果重新考虑的请求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的,则局方颁发的任何修改暂停生效,除非局方发现,根据本条(e)款,存在紧急情况,为了安全,需要立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