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1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建立技术档案,依法管理和保存。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安装技术资料;
监督检验报告;
使用登记表;
改造、修理技术文件;
年度自行检查的记录;
定期检验报告;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记录;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安装技术资料;
监督检验报告;
使用登记表;
改造、修理技术文件;
年度自行检查的记录;
定期检验报告;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记录;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