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与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监督检查,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查阅复印管理文件、记录、档案、病历等有关资料,或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
现场检查,进行验证性检验和测量;
实时在线监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相关监督检查,不得虚报、瞒报相关情况。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查阅复印管理文件、记录、档案、病历等有关资料,或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
现场检查,进行验证性检验和测量;
实时在线监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相关监督检查,不得虚报、瞒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