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章 管理目录 第十一条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管理目录 第十一条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目录调整包括: 纳入管理目录; 甲类管理目录的设备调整为乙类管理目录的设备; 乙类管理目录的设备调整为甲类管理目录的设备; 不再纳入管理目录。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