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9年) 6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9年) 6 6 监督和改进 6.1 企业税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6.2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根据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6.3 企业可以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根据本指引和相关执业准则的要求,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税务机关出具评估报告。 5.4 目录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