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八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结余资金的使用单位应接受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监察、水利、移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逃避。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