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案。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