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各省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移民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抄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及专员办。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