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2021年) 第六章 预警信息发布 第二十七条 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预警信息发布 第二十七条 因水库防洪或抗旱调度导致水库上、下游径流或水位将发生明显改变时,调度执行单位应当根据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责任分工,第一时间按要求发布水库调度或蓄放水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及时掌握河道水情变化,做好避险防范工作。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