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国家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稽察制度,对拨付、使用和管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依法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