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以下简称外经贸封闭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国有亏损外经贸企业有订单、有效益的产品生产、出口或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发放的人民币或外汇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为境内所有中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