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2021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市场参与者与企业在柜台开展的外汇交易,如未达到本指引规定的监管要求,可在过渡期内进行整改。过渡期内市场参与者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过渡期结束后,应全面执行指引规定。过渡期为本指引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