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3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4年) 外汇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3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外汇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3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汇发〔2014〕4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汇发〔2014〕4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