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2016年) 第一章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应当符合中外双方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的规定,并先经其本国政府通过…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外航航线经营许可的统一管理。 第四条 民航局审批外航经营许可实行互惠对等的原则。外国政府航空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和外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进行不合理限制…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