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行使职权的,由民航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