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2000年) 三、

三、 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地方财政部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3家以上(含3家)采购公司同时发出招标邀请书(见附一)。涉及2个以上子项目的打捆项目,由地方财政部门协调作为一个项目发出招标邀请。

招标邀请书的发出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均以邮戳为准)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