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外国投资者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外国投资者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境外公司依法设立,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且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战略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施的,境外公司应当为上市公司;

外国投资者合法持有境外公司股权并依法可转让,或者外国投资者合法增发股份;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务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符合国家对外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