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五条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五条 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登顶成功,由国家体委确认后,发给其登顶证明书。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