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二章 就业许可 第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就业许可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