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一条 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变更: 项目地点发生变化; 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