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九条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