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