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年) 一、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年) 一、 一、 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香港、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