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2020年) 第三条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202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