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年) 第六十三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照本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应当依法办理外汇、税务、海关等手续。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