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企业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企业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依法提交有关文件。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